簽證結果無非兩種:獲簽或拒簽。拒簽后一般會在護照最后一頁蓋上使館的印章,俗稱拒簽章,以表明此本護照使館受理后沒有發給簽證。
使館拒簽的原因多種多樣。但大致不外乎下列幾種:
材料不齊備。使館為了盡量減少人為因素對簽證的影響,明文規定了對申請材料的要求。如果申請材料不齊,一定會要求補材料甚或拒簽的。
材料不真實。使館在審查時,要確認所提供的材料真實與否。如果認為材料不真實,百分之百會被拒簽。
出國目的不明確。出國后可能會從事與所申請簽證內容不一致的活動,比如持短期商務 簽證去探親,到境外后滯留等。簽證官作出這樣的判斷,可能是根據以下原因:申請人在國內的職位和收入太低,會被國外的工作機會所吸引;申請人太年輕,無牽無掛,滯留境外的可能性較大;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不好,境外的生活條件會對他有強大的吸引力等等。
現在最現實的問題是:拒簽了以后怎么補救?
一、仔細研究拒簽信
因為拒簽信不僅是學生再次遞簽的唯一依據,也是大使館簽證官向學生表達他對于該申請者申請材料的看法的唯一途徑,只有認真的閱讀拒簽信后,在能領會簽證官的潛臺詞,才能順利的再次遞簽。
二、再次檢查所遞交的簽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根據Checklist仔細回顧個人所遞交的材料,看看是否符合大使館對于簽證材料的要求。英國簽證中心以及英國大使館的網站上對于所應遞交的材料都有明確的規定,學生應仔細研究Checklist以準備合適、合格的材料。
三、再次遞交
大使館并沒有嚴格規定學生重新遞簽時間,只要再次遞簽的材料準備齊全,學生即使在拒簽的第二天就遞簽也不會產生任何問題。
微助點補充
找出拒簽原因,可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有時只能去猜,去推理,憑經驗和常識判斷了。使館一般不會給申請人耐心解答拒簽理由。拒簽非移民簽證的申請后,給的答復千篇一律: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會返回你的國家。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有移民傾向。這是一個令申請人摸不著頭腦的答復。多少人抗議:我在國內這樣那樣的,怎么可能不回來?有的申請人被拒簽后,心里堵的慌,就三番五次地問使館,結果得到了最終的答復:我拒簽你是因為我認為這樣做會對我自己的國家有利。這是鬼才能接受的理由。
被拒簽過的申請人,特別是被拒簽過兩次以上的人,很有點久病亂投醫的心理,特別容易聽信江湖醫生開具的秘方。這是很危險的,離上當受騙僅一步之遙。所以越是這種時候,越要陳著冷靜。西方國家的簽證官由于紀律嚴明,一般是公事公辦的,遞人情,走后門的余地非常小。
拒簽后再申請,增加了簽證難度,所以申請人要爭取從兩方面做工作:一是根據可能拒簽的原因,準備更詳盡的材料,同時附上一封反駁信,說明簽證官上次的拒簽決定是錯誤的。二是讓境外邀請方或擔保人去做使館的工作。使館代表本國政府,所以來自本國的影響它是必須認真對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