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優良教育一直聞名于世,是國內許多學子夢寐以求的求學勝地。如今,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教育意識的加強,國內越來越多的家長開始重視孩子的低 齡教育,所謂贏在起跑線上,希望子女能夠從小開始接受優良頂尖的教育,為未來打好基礎。而出國接受低齡教育在當下也成為流行趨勢,海外低齡留學,英國憑著 雄厚的教育資源和優勢理所當然成為他們的首選之地。
英國內政部特別向年齡介乎于4-17周歲的低齡留學生發放第四等級低齡學生簽證, 稱作Tier 4 (Child)Student Visa。根據英國政府的數據顯示,近年來英國留學呈現低齡化的趨勢。其中,中國更成為英國低齡留學生的一大來源國。從英國內政部批準的低齡留學生申請的 數據上顯示,中國的低齡留學生從2010年的16.5%升至2014年的27.4%,平均約為全球總量的20%,在2014年前三季度更是超過25%之多。
而對于12周歲以下的低齡留學生,其父母可通過申請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Parent of a Tier 4 Child Visa)來英陪讀。那么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的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一般來說,如果申請人來自歐洲經濟區及瑞士以外國家,其子女正持低齡學生簽證在英國私立學校讀書,并且年齡在12周歲以下,父母可以申請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來英陪讀。除了上述的基本條件,申請人申請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 申請人必須證明其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支持其在英期間的所有花費;
2. 申請人必須證明在英國境外有第二個生活住所;
3. 申請人必須證明其將會在此簽證到期前離開英國;
4. 申請人必須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支付離開英國回程到原居住國的所有花費。
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的有效期一般為6個月或12個月。在簽證有效期到期前,申請人可以繼續申請延長簽證。每次簽證延長的期限為12個月,直到申請人子女 的年齡達到12周歲為止。根據英國內政部規定,持有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的人士如需延長簽證,可以在英國境內遞交申請,并且建議申請人在原簽證期限結束 前4個星期向內政部遞交延長申請。
另外,英國內政部規定:一旦申請人的子女在未來12個月內將會迎來12周歲生日;或申請人的子女在未來12個月內將會完成其英國的學業,申請人將會獲得簽證期限較短的陪讀簽證,并且此陪讀簽證到期后將不可被延長。
此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不可以在英國轉換成其它任何類型的簽證。申請人必須在簽證到期前離開英國。如申請人的子女在年滿12周歲后仍希望在英國繼續學業,申請人必須在離英前安頓好子女在他們離開英國后的生活及如何被監護等問題。
父母在辦理英國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遞交申請時,除了提供一般所需資料外,例如:護照、相片、關系證明等,申請人還須證明他/她在英國境外有永久的家庭住 所;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支持申請人及其子女在英的所有生活開支或證明將會獲得在英親友的資助;申請人可提供已預訂的回程機票或證明其有能力支付回程機票; 并且申請人最近一次入境不是通過受批淮旅行目的國協議的簽證(Approved Destination Status Agreement with China)入境的。
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的期限一般為12個月。只要申請人留學子女的年齡未達到12周歲,申請人可以在陪讀簽證到期前 4星期向英國內政部申請簽證延長,延長時間一般為12個月,除非申請人的子女在未來12個月內將要滿12周歲或將要結束英國留學生活。以上情況申請人的簽 證延長期可能會縮短并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申請人可通過郵寄或親自遞交的方式遞交續簽申請。遞交申請后的審理時間一般為8個星期。如申請人使用特快服務,則可在遞交當日獲取結果。另外,申請人在遞交簽證延長申請到獲得簽證延長申請結果的這段時間,可以留在英國,前提是申請人必須在原簽證期限結束前遞交申請。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英國政府發行此簽證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英國低齡留學生可以得到父母的照顧與陪同,并且讓申請人可以盡父母照顧低齡子女的責任;因此申請人在英國期間并不可以進行以下活動:
1. 在簽證期結束時,申請人不可將此陪讀簽證轉換成其它移民類簽證;
2. 申請人不可以享受英國的公共福利;
3. 申請人不可以將英國當成自己主要的家庭居住地;
4. 申請人不可以在英國進行帶薪工作;
5. 申請人不可以在英國讀書;
6. 申請人不可以與其他家庭成員(陪同家屬)一同申請,其他家屬應另行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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