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申請者的情況不同決定著是否獲簽以及獲簽時間的長短。標準簽證審核流程是15個工作日,英速簽服務可縮短到3到5個工作日,在北京、廣州和上海的英國簽證申請中心還提供24小時超級快速簽證服務,這使得英國簽證辦理得十分方便。
在申請材料齊全、質量達標的前提下,申請人都能在1-15個工作日內順利取得簽證。相反,如果不能提供高質量的簽證申請材料,則有可能進入補充材料或面試程序,進而影響簽證審理時間。因此,決定是否能在標準審理流程時間內順利取得簽證的并非簽證處,而是每一位申請者本身。那么,什么樣的簽證材料才算高質量?
選擇合適的簽證類型: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英國簽證的基本類型。英國學生簽證共分為三類:普通學生簽證、兒童學生簽證和學生訪問簽證。
1.普通學生Tier 4 (General) student visa
申請普通學生簽證的條件:在您希望前往學習的學校、大學或學院有已確認的學習資格。我們稱之為“錄取確認”;用以支付您的課程費用和生活費用的足夠款項(又稱為“生活費或資金”)
通常,年滿18歲并希望前往英國進行本科或研究生學習的學生需申請此類簽證。需要注意的是,在學位課程之前有語言課程或其他預科課程的學生,也應申請學生簽證前往英國。
2.兒童學生Tier 4 (Child) student visa
未滿18歲并希望前往英國進行學習的學生需申請此類簽證。兒童學生除滿足上述普通學生簽證條件外還需提供在英國期間的詳細照顧安排,包括是否有陪同成人(如陪同成人為非親屬,需要闡明陪同成人與兒童的關系),航程安排,接機安排,住宿安排等。
3.學生訪問簽證Short-term study visa
申請學生訪問簽證的條件:年齡為18歲或以上;計劃訪問英國的時間不超過6個月,或者學習英語語言課程不超過11個月;已獲得英國確認課程學習資格;有足夠的生活和住宿資金,不需要工作或者是來自于公共資金的幫助;或者,您的親戚或朋友為您提供資助和住宿安排;您能夠支付往返行程或續程的費用。
通常少于6個月的夏季學習、交換項目,或少于11個月的語言學習都應選擇學生訪問簽證。
需要注意的是,此類簽證不屬于計點積分制第四層級(Tier 4)學生簽證,因此在填寫在線申請時應選擇“visit - special - student visit visa” (年滿18歲)或“visit - special - child visit visa”(18歲以下)
選擇合適的簽證類型是申請成功的第一步,如果不能確定自己應選擇的簽證種類,可以前往UKVI官網進行查詢。如果簽證類型選擇錯誤,可能導致撤簽或拒簽。
申請材料清單:
完整清晰的申請材料可以避免諸如補充材料、面談等不必要的環節,從而增加簽證申請成功率。另外,夏季學生簽證數量激增,使館工作量巨大,一份條理清晰、邏輯嚴密的申請可以幫助簽證官快速、準確的了解你的申請目的和個人情況,在準備材料時要注意以下細節:
1.簽證申請表
請確保簽證申請表中的信息真實、準確、完善。電子郵箱地址請避免使用網易郵箱(126,163等)否則可能無法正常接收使館郵件。聯系電話務必填寫簽證申請受理階段可以直接聯系到本人的電話,如遇補充材料、電話調查等情況,使館工作人員需要通過此電話聯系你。
申請表中的親屬信息盡可能完善,如果只填寫父母中的一方或父母信息模糊,可能造成簽證官不解,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護照
需提供有效期6個月以上的當前護照,如有舊護照需一并提供。如舊護照丟失,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污損護照將會導致拒簽,需先辦理新的護照,再申請簽證。
3.銀行流水/存款證明
銀行流水中如有近期存入的大額存款,或有和收入水平不相符的大額存款,需向簽證官闡明資金來源。
4.關系證明材料
如父母和孩子都在同一戶口本,則提交戶口本原件即可;如父母和孩子在不同的戶口中,則需提供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原件。
5.父母同意函
未滿18歲的兒童或由父母出資的學生,需要父母雙方簽署的同意函,表明同意孩子前往英國學習,并會支付相關費用。
當所需材料都準備齊全后,可以制作一份簡潔的目錄,這樣不但便于簽證官審理,也能防止材料丟失。
在個別情況下,簽證官會要求申請者補充材料。通常使館簽證處會電話聯系申請者本人,確認郵箱地址,隨后通過郵件通知申請者補充材料。
標準受理的簽證,補充材料的期限是五個工作日;加急服務的簽證,期限是兩個工作日;而24小時超級快速簽證補充材料的截止日期是第二天早上8:00。在截止期前如果沒有收到相應材料,可能會造成拒簽。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材料,可以嘗試給簽證處寫郵件說明情況。
面談及電話調查:
在簽證受理過程中,如簽證官需要進一步了解申請人情況,可能會要求進行電話調查或面談。有時我們會非常排斥電話調查或面試,認為簽證官對自己有所懷疑,其實恰恰相反,這是簽證官給予你的一次自我陳述機會。因此,如遇面談或電話調查,應該抓住機會向簽證官解釋其不理解的地方,幫助他梳理可能的存疑點。
常見拒簽原因:
1.申請材料不足
例如未能提交關系證明或資金證明,或簽證官要求的補充材料未能按時提交。
2.資金不足
申請人需提供充足的資金證明以顯示可以負擔在英國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
3.“28天原則”
大部分學生簽證被拒簽都和移民法關于資金材料的28天原則有關。所謂“28天原則”,是指存款證明必須顯示所需資金到簽證申請日期(在線申請日期)已連續存滿28天(第28天為最終余額日期),且最后一筆交易日期不早于申請日期前一個月。
4.學習能力不足
學習能力不足主要指英語能力未滿足學校的英語能力要求。
為避免此類拒簽,申請者需認真核對學校的語言及其他能力要求。
5.不是真正的學生
即申請人對自己的學校、所學專業、課程、學習計劃不了解或概念模糊,從而使簽證官懷疑你并不是一個真正的學生。
為此,申請人需在申請簽證前熟悉自己將要就讀的學校及課程,并了解自己的專業方向和學習計劃
6.造假
申請者出于種種原因偽造材料、提供虛假材料或捏造篡改相關材料,如偽造資金證明、提供虛假工作證明或篡改戶口等證件,將會被拒簽十年。
申訴及再次申請:
根據移民法相關規定,英國簽證根據拒簽原因不同會有不同的申訴權限。如提供虛假材料,會剝奪申訴權限并自動拒簽十年。其他類型拒簽則有一定申訴權限。
如遭遇拒簽,需要仔細閱讀拒簽信,查看拒簽原因。如果拒簽是因為簽證官有誤解并且自己能夠提供證據駁斥拒簽原因,則可以提出申訴。申訴不需要提交申請費,但沒有受理期限。對于前往英國留學的同學,不建議使用申訴,因為申訴需要英國法庭開庭審理,通常耗時較長,易耽誤入學時間。
如第一次申請失敗,再次申請時需要格外注意。首先,切勿隱瞞拒簽歷史,所有拒簽都會生成紀錄,隱瞞不但對新的申請沒有幫助,還可能會引起簽證官懷疑。
其次,在新的申請中要對前一次拒簽的原因有所解釋,比如首次申請因為材料不足被拒簽,再次申請時需要向簽證官說明前一次申請沒能提交全部材料的原因以及此次已經補充了所缺材料等。再者,再次申請時要準備充分的材料使簽證官相信情況已經改變,說服他重新考量你的申請。
比如首次申請被拒簽是因為簽證官認為你不是真正的學生,那么再次申請時除了要對上次不能準確回答學校相關事宜的原因給出解釋,還要說服簽證官你已經仔細了解了學校、專業、課程等相關情況,并對自己的學習有明確計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