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人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和需要注意的問題
1.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學生類)
申請人需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并按要求如實填寫網上申請表;在填寫完申請表并確認無誤后,可按系統提示完成網上提交并打印。申請表中的有關欄目應視實際情況和項目要求進行填寫,如無相關情況可不填(如工作經歷)。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表應與網上報名信息內容一致。網上申請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做信息修改(如留學期限、留學國別等)。申請人需在每份申請材料“申請人保證”欄中簽名。
2. 單位推薦意見表
單位推薦意見表在申請人打印申請表時由網上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申請人在網上表明階段此表不在報名系統中顯示)。推薦意見應由申請人所在部門(院、系、所等)針對每位申請人填寫。上級批準意見由所在單位負責選拔工作的主管部門在認真核對申請人所填信息后填寫,應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3. 身份證復印件
請申請人將身份證正反面(個人信息、證件有效期和發證機關)同時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4. 學籍證明
申請人的學籍證明應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學籍管理部門出具,說明申請人目前的學籍情況,內容包括:被推薦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所在院系,是否進入博士學習階段,進入博士階段學習的時間和目前所在年級。學籍證明應使用帶有推選單位抬頭的信函紙打印并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5. 推遲答辯、畢業證明
該項申請材料只適用于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人。如其無法在既定畢業時間內完成所申請的的留學計劃,則需要推選單位的研究生院/部出具同意申請人推遲答辯、畢業的書面證明,內容包括:被推薦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所在院系,目前在學年級,原定畢業時間,申請出國留學時間,推選單位關于同意其推遲答辯、畢業的意見。推遲答辯、畢業證明應使用帶有推選單位抬頭的信函紙打印并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6. 正式邀請信復印件或入學通知復印件
(1)申請人應提交正式邀請信復印件/入學通知復印件。邀請信復印件/入學通知復印件應使用擬留學院校(單位)專用信紙打印,并由主管部門負責人/導師簽字。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人,如因擬留學院校(單位)行政審批手續規定限制,在申請截止時間前無法出具正式入學通知,則須出具使用擬留學院校(單位)專用信紙打印并由對方主管部門負責人/導師簽字的明確意向入學通知。
(2)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人提交的入學通知,應為無條件入學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不包括如下條件:
a.入學通知在申請人取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學通知在申請人提供本科畢業/碩士畢業證書后方可生效;
c.入學通知明確申請人在擬留學院校/單位須完成碩士課程后可繼續攻讀博士學位(申請碩博連讀申請人)。
(3)邀請信/入學通知中應包含以下內容:
a.申請人基本信息: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國內院校等。
b.留學身份: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或聯合培養博士生。
c.留學時間:應明確起止年月。
d.國外指導教師。
e.留學專業或受邀人擬在國外從事主要學習/研究工作。
f.所需費用及數額:例如,須交納的學費、注冊費等有關費用名稱和數額。
g.聯合培養博士生申請人可在邀請信中注明被邀請人外語水平符合接受方要求,否則應單獨出具外方認可申請人外語水平的證明(同材料第11項)。
h.外方負責人簽字與聯系方式。
(4)如邀請信復印件/入學通知復印件為英語以外語種書寫,需另提供中文翻譯件。翻譯件應由國內推選單位加蓋審核部門公章。
(5)如申請部分留學基金委與國外高校/機構設立的研究生獎學金項目,根據項目要求可能對邀請信/入學通知有特殊要求,則根據具體項目簡章的規定執行。
7. 收取學費明細表、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復印件或有關學習費用證明復印件
如在提交的邀請信復印件/入學通知復印件中未注明留學所需費用及來源,申請人須另行提交收取學費明細表復印件、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復印件或有關學習費用證明復印件,如:
a.國外擬留學院校(單位)不收取學費/其他費用(如注冊費等)的證明。
b.國外擬留學院校(單位)出具的需要收取學費/其他費用的明細表復印件和同意提供學費/其他費用的獎學金證明復印件。所提供學費/其他費用的獎學金應可支付明細表中注明需支付學費/其他費用的總和。
c.國外擬留學院校(單位)出具的需要收取學費/其他費用明細表復印件和同意提供Research Assistant或Teaching Assistant職位,且工資總計足以支付學費/其他費用(如注冊費等)的證明。
所有獎學金證明應使用擬留學院校(單位)專用信紙打印,并有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不接受電子郵件或無簽字的獎學金證明。
8. 聯合培養計劃或學習計劃(外文)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時應提交英文聯合培養計劃(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雙方導師簽字。聯合培養計劃如為英語以外語種書寫,需另提供經國內推選單位審核的中文翻譯件(需加蓋審核部門公章)。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生申請人應提交英文學習計劃(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導師簽字。如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人選擬在國外進行碩博連讀,暫時無法確定導師,則無需外方導師簽字。學習計劃如為英語以外語種書寫,需另行提供經國內推選單位審核的中文翻譯件(需加蓋審核部門公章)。
聯合培養計劃/學習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a.博士研究課題名稱;
b.科研課題背景介紹;
c.申請人國內科研準備工作概述;
d.出國學習預期目標;
e.科研方法;
f.科研工作時間安排;
g.回國后續工作介紹。
9. 成績單復印件
提供成績單應包括本科、碩士(如有)、博士(如有)學習階段,直至最近一學期的成績。成績單應由推選單位教務處、研究生院或有關學生管理部門開具。
10. 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應屆本科畢業生無需提供。碩博連讀生、直博生申請人應提供大學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11. 獲獎證書復印件
申請人僅需提供最近5年內獲獎級別最高的證書復印件,最多不超過3個。
12. 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人應提交符合申請留學院校(單位)入學要求的有效外語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如IELTS、TOFEL成績單。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人應提交申請留學院校(單位)出具的、可證明其外語水平達到其要求的證明。外語水平證明應使用擬留學院校(單位)專用信紙打印,并有主管部門負責人/導師簽字,不接受電子郵件或無簽字的外語水平證明。如外語水平合格證明要求的相關內容已在邀請信中注明,則無需在另附外語水平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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