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澳大利亞驅逐了6000名留學生,其中一個重要理由就是不少留學生打工超時。為此,記者采訪了相關留學專家,解讀幾大熱門國家的留學生打工政策,讓廣大學生家長對國外留學打工政策有一個初步了解。
英國:打工超過20小時需交稅
在英國,法律規定每個大學生每星期有20小時的打工許可,如果超過20小時,就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稅。上學期間,留學生每周打工20小時,平時的生活費用就夠支付了。假期里,每周打工超過20小時,雖然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稅,但沒有功課的壓力,可以多積攢一些錢,為下一學年做準備。
在英國打工可以通過三種途徑:一是職業介紹中心。提供的工作絕大多數是工廠流水線上的操作工。二是通過朋友介紹。一般是中餐館的工作,但這些工作不太適合留學生。三是還可以通過鎮上的工作中心負責聯系工作。在中心登記以后,可以找到如清潔工、保姆、超市售貨員等工作。
加拿大:打工只能在校內
加拿大移民法規定,只有加拿大公民或具有加移民身份、年滿18周歲者,才能在加拿大合法工作。按規定,外國留學生是不可在校外打工的,但在學?梢打工,而且工資不上稅。
加拿大有關法規規定,外國留學生在學校打工,不能超過一定的小時數,不能影響學習。留學生在校內打工的崗位主要有圖書館、學生食堂、留學生服務中心,另外還可以幫助看管實驗室,為教授做一些收集資料的工作等。加移民法還規定,任何雇主聘請沒有移民身份的外國人工作,必須上報移民局,并按規定申請工作簽證,否則雇主要受到經濟處罰,甚至被吊銷營業執照或判刑。
澳大利亞:須申請打工簽證
澳大利亞有關部門對學生打工有明確規定,據堪培拉教育局官員介紹,申請打工的學生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必須持有允許打工的學生簽證。違者將被取消學籍,遣返原籍。具體手續是這樣,留學生可憑入境時持有的571類(學生)簽證,在學校或移民部領取允許打工的學生簽證申請表,然后到移民部申請更換允許打工學生簽證。如得到批準,即可打工。
學校的規定是,學生每周打工不得超過25小時,假期可適當放寬。據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留學生介紹,申請打工簽證是一回事,但具體打工又是另一碼事,這里沒有多少活,僧多粥少,往往找不到活干。
美國:打工要有“工卡”
來美留學的學生一般持兩種簽證,即J1公派學生簽證和F1私人學生簽證。根據美國移民局規定,持J1簽證的正式學生每周可工作20小時,但工作性質必須跟其學業有關;持F1簽證的學生每周也可以工作20小時,但工作范圍必須在校園之內?v觀美國校園的工作,體力活居多,比如在圖書館整理圖書,在食堂打掃衛生,賣飯菜等等。這些工作所得的工資是美國的最低工資標準,即每小時5.75美元。這樣,一個月下來也不過460美元,能糊口就不錯了。
移民局關于每周20小時的規定只是對正式學期而言,在夏天是可以工作40小時的,而且不必限制在校園內。但在找工作之前,必須去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辦理工作許可手續。之后,再去移民局辦“工作許可證”,即“工卡”。許多留學生都把夏天看成是“掙錢”的好機會,而且一般首選中餐館。中餐館里的工作種類很多,最好的要算招待。因為招待不但拿底薪,還拿小費。在美國小費一般是飯菜費的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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