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律規定,非歐盟國家公民到
英國工作必須取得
工作許可 (Work Permit),又稱
工作準證。
工作許可必須由雇主向政府申請。審核
工作許可由教育和技能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Skill)下屬的“
工作許可處”(Work Permits UK)負責。一旦
工作許可申請被批準,有關資料將轉往
英國內政部審核相關的
工作簽證。整個申請過程大致需要 2-8個星期。
由于許可只能由雇主申請,作為申請
工作者不能參與,只能全力向雇主證明你的才能,說服他們為你申請
工作許可。
英國內政部關于
工作許可的網頁(Working in the UK) 上有針對雇主的詳細指引,包括對雇主的要求、職位的廣告發布要求、申請步驟、費用等。
工作許可不等于
工作簽證,但有了
工作許可一般都能得到
工作簽證。如果你的
英國境外,你的雇主為你申請
工作許可成功后,將寄給你一份“
工作許可”文件。你可以憑這份文件和
工作合同到當地
英國領事館申請
工作簽證。如果你在
英國境內申請(如以學生簽證、SEGS簽證、配偶簽證轉為
工作許可),當
工作許可申請成功后,內務部會給你寄一份批準信件,你憑這份信件申請
工作簽證,需要填寫 Immigration Employment Document 即 FLR(IED) 表。
需要指出的必須在獲得雇傭合同后才能申請
工作許可,所獲得的
工作許可只準許你做這一份
工作。一旦你辭職或被解雇,這份
工作許可立刻作廢,
工作簽證也同時作廢。根據
英國內務部指引,這時你必須在28天內找到新
工作并開始
工作許可申請,否則必須離境。換言之,有了
工作許可,并不意味著你可以自由換
工作。只有在一些特殊情況,如在同一雇主的不同部門轉換
工作,才可能使用同一份
工作許可。一些求職網站會問你諸如“是否已有
工作許可”的問題,說明他們不了解
工作許可制度。
所以如果你中途換
工作,你要向你的新雇主要求為你新的申請
工作許可。如果
工作許可到期后,你仍然為同一雇主
工作,可以申請
工作許可延期。以上兩種情況,你都可以在
英國等待申請結果。在遞交申請后幾周內,你會收到Work Permit UK來信告知你申請是否成功。如果成功,你可憑這封信向內務部申請
工作簽證,需要填寫 FLR(IED)表,一般都會批準。如果
工作許可申請不成功,你還可以通過雇主申述。
持
工作許可在
英國工作,你可以申請你的配偶,子女來
英國和你團聚。他們可以申請親屬簽證(Dependent Visa)。只要你的
工作許可仍然有效,他們可以在
英國學習,
工作,從事商務活動而不受限制。
在持
工作許可非間斷地
工作并在
英國納稅滿4年后,你可以申請
英國的永久居留權 (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俗稱 Permanant Residence, PR)。這里的“非間斷” 并不需要你一直為同一雇主
工作,只是如果曾換
工作,兩份
工作之間的間隔不能太長。擁有永久居留權后,你在
英國居住,學習,
工作,從事商務活動就不再受任何限制了。
英國政府過去對
工作許可一直控制很嚴,現在由于吸引高科技人才的需要,開始放寬限制。但
工作許可仍是在
英國找
工作最大的障礙。如果你有五年以上的
工作經驗以及符合學歷和成就方面的其它條件,可以考慮申請“高技能移民計劃”(High Skill Migrant Program, HSMP)。
一般來說,由學校及科研單位申請
工作許可較為容易;由企業申請較困難,同時和企業的大小和地位也有一定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