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4日電 據英國《英中時報》報道,日前,英國衛生部在針灸草藥中醫立法態度日趨明朗,并有進一步舉動,面向社會發布了關于針灸草藥中醫立法咨文。本次立法咨詢關系到整個中醫及其它替代醫療行業的發展方向,中醫業的發展問題再一次引起了英國華人特別是中醫界的熱烈討論。
《英中時報》獲得Doctor Herb的獨家供稿,為公眾翻看中醫立法咨詢案正反面,以統一對中醫立法的認識。全文刊登如下,希望能得到華人社會的積極響應。
中醫立法背景及簡介:
英國的醫療體系-全民醫療制(NHS)最早可追溯到19世紀中葉,經過150多年的發展,由最初的對醫生(Doctor)的立法規范,現已經擴展至25個醫療行業。NHS最終于1948年正式確立。整個NHS基本上可以分成三個系統:英國NHS撥電話服務系統 (NHS Direct) ; NHS 的初級醫療系統 (Primary Care) ;以及英國的二級醫療系統 (Secondary Care) 等。此方案造成極大浪費,每年因無故取消預約造成損失極為龐大。
NHS代表著主流傳統西醫(Conventional Medicine),其它與之并存的都屬于補充和替代醫療(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CAM))。隨著補充和替代醫療在英國的長足發展和增長,因使用這些醫療而產生的國家利益被提上議程。為此2000年上議院科學技術特別委員會做出的《補充和替代醫療》報告予以發表。此報告將補充和替代醫療分為三大類,而中醫(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TCM))被劃歸為“療效差、無科學依據,不值得推廣和研究”的第三類,成為不被推薦立法規范的范疇。第一類共有5個行業(又稱“Big 5”),是指針灸(Acupuncture)、脊椎指壓治療法(chiropractic)、草藥( Herbal medicine)、同種療法( Homeopathy)和整骨療法( Osteopathy)。而且其中的脊椎指壓治療法和整骨療法現都已經完成了立法過程。此報告明確指出草藥和針灸應被列入立法進行管理,草藥和針灸的立法進程最早發端與此。此時可以隱約窺見中醫的身影,但被貶低。
政府同意了特別委員會的立法建議,于2001年3月回復了《補充和替代醫療》報告,并表示盡快將草藥和針灸納入立法規劃。而后,2002年1月由衛生部成立了草藥工作組。2002年7月由衛生部又成立了針灸工作組。兩個工作組分別進行調研,分別于2003年9月19日和26日公布了各自的立法建議報告。而此時中醫則被打入冷門,不與認可。2OO4年3月2日英國衛生部公布了《草藥與針灸立法管理議案》,并于當月進行了為期3個月的立法咨詢。此方案因缺乏民眾基礎,并遭到英國中醫界的全面反抗,許多團體和斗士,如包括ATCM,FTCM,眾多的中醫大夫,華人社會,中國駐英使館官員,還有中醫企業的老板也都出力或出錢,團結一致反對此方案的推行。經過2年的拼搏, 最終此方案流產。衛生部官員最終宣布考慮將中醫獨立出來。
2006年6月,英國衛生部成立了針灸立法工作組、草藥和中醫聯合立法工作組,下設草藥、針灸和中醫3個行業工作組。英國政府官員首次考慮確立中醫的合法地位,這在歐美地區還是第1次,也再次顯示了中醫的影響力的逐步強大,英國政府也開始承認并予以認可。
2008年6月16日,一份關于“針灸、草藥、中醫和其它傳統醫學”的立法建議報告正式由衛生部立法工作小組提交給英國政府。這已經是該工作組第三次就傳統醫學的立法問題向政府提出書面建議報告。與往不同的是,此次中醫不再作為針灸醫師(Acupuncture)或草藥醫師的附屬,而是以獨立的“名號”出現在了提案中。這是中醫業向英國政界施加壓力而取得的第二大勝利,也是在英華人社會團結、和諧的成果。
2009年8月公布的中醫立法咨詢草案還有另一實質性飛躍,即將中醫立法放入最首位。文件內容己明確表明, 除開特例,中醫在2011年4月之前,國家必須找到最佳方式被納入英國醫療系統。同時還可以看出,草案己將最早因安全為由為中醫立法,轉變成變成保護國家和公共利益,與NHS共同服務于大眾。也就是說中醫若不合理管理,立法時限若過,歐盟歐盟傳統藥物法實施,并將損害現有中醫行業。這種損害必將導致現有不合歐盟法要求的中醫行業關門。但若英國人購買不到中醫中藥,最終必將尋求NHS,更增加了NHS的負擔。在這種大環境下, 政府才迫不急待的下決心尋找與中醫的合作之路,而非對抗。
中醫立法的評述:
中醫立法歷經一波三折,2004年英國政府擬分期立法但因條件不成熟而推延至今。在本次咨文中,衛生部已對針灸,草藥和中醫獨立立項并征求公眾關于分別立法的意見。我們認為這是英國政府對中醫及其它代替醫療業認識進一步提高。首先,這無疑是華人社會各界人士為促進中醫發展不懈努力的結果,同時也反映出隨著中國國力的不斷增強,中醫業在英國根繁葉茂,中醫從業人員素質的整體提升,中醫對英國社會的貢獻已經得到廣泛關注。
目前對于立法咨文眾說紛紜,各持己見。這里涉及到對中醫的民族性的認識。我們認為中醫跨出國門之后,就應該增強其國際性或適應性,也就是說,中醫應該充分滿足所在地人民的需求。在這方面,針灸無疑更廣泛地得到社會的認可,以致目前國家健康服務中心也鼓勵西醫大夫學習針灸推拿。針灸逐步實現了本土化,關于這一點,針灸注冊等等就是明證。但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任何持證人員均可執業。立法,特別是合理性立法是否也是清理門戶的一種手段。這當然不排除其它途徑和方式達到此目的。仁醫將就此提供議案供大家討論。從另一側面看,以上現象無疑也反映出社會對針灸需求的存在和提高。因此,阻攔或反對針灸立法將無助中醫整體事業的發展。形象比喻上講,如果我們承認衛生部對中醫的細化,那么針灸就好像自己的女兒外嫁英國社會,在充分國際化的社會并不足以為奇。而草藥和中醫就好像自己的兒子和父母本身,更大的責任是如何創造更優越的環境促成中醫事業的發展。
在這一點上,這無疑是中醫的重大機遇。
政府急迫推出中醫立法綱要,除咨文歸結的各種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現存的國家健康服務體系已經面臨很大的經營困境,如何降低管理已成本是民意焦點。各政黨無疑不想在此問題上受到選民的質疑。作為另類醫療和輔助醫療的一部分的中醫在這個問題上已經做出了積極的貢獻。而且,市場對替代醫療的需求也廣泛存在。這一點在咨文中已充分予以肯定。
另外,隨著2011年歐盟醫藥業立法大限的臨近,不及時推出中醫立法就違背了歐盟精神。從政治層面上講,政府無疑要對國民有所交待。因此,立法勢在必行。
但這里的問題是,如何去立,規范那幾部分。正如前面所述,針灸實質上已經走向大眾化—西醫大夫也能做針灸。那么,我們應鼓勵針灸立法以形成統一行業規范,保護傳統針灸的純潔性。至于,現階段不能統一規范的草藥和中醫本身,也就無需或無據去立法。當然,剩下的問題是如何下功夫去管理,如何能在短時間讓中醫與現代NHS結合而不造成更大的成本—這一個衛生部極為關注的問題。
很明顯,目前的所謂國民健康服務體制不能覆蓋健康服務的方方面面,比如:中藥。即使在針灸立法的同時,我們也應據理力爭,防止民族主義和保護主義的抬頭。所謂的語言關就是主要根結。換句話說,語言不能成為針灸執業的充分和必要條件。如果強行推行立法機制,其結果將造成真正的優秀針灸師不能執業。針灸成為難芋充數者的天下。那么,以患者需求為目的的治療服務就只能成為空談。進一步講,患者也就失去了接受優質服務的機會。
這一點,我們也可以從目前社會,特別是華人社會對綱要的較為冷淡反應略知三兩分;仡欀嗅t立法史,在早期華人社會對立法群情激烈,紛紛獻計獻策,共商對策。而今,大家以冷淡回應政府僅從本國就業率角度思考問題狹隘的民族主義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