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英國內政部網站發布一份新移民條例實施“意向書”(Statement of Intent),該文件對Tier2工作簽證新細則做了詳細說明。優越教育資深移民律師華人簽證申請人最為關心的問題作了詳細解讀。
英國內政部2010年11月即宣布,將于2011年4月6日開始實施各項移民相關新政策。此次發布的意向書是延續前期內政部相關聲明與建議,對Tier2工作簽證的擔保許可證制度的進一步詳細實施細節。
雖然不能完全確定成為百分百的法律條文,但根據目前形勢來看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發生,移民局將于4月6日按照此細則將Tier2工作簽證的相關新規則加入移民條例。
預計下一步,移民局將就Tier1高技術移民簽證和Tier4學生簽證等其他類別簽證在4月6日后的實施做出單獨的實施細則規定并加入移民條例。
T2新政策細則詳解
從此次發布的實施細則看, 英國移民局將從4月6日開始對Tier2工作簽證申請嚴格實施20,700這個年度限制,并且明確規定,將其分布到12個月當中,分別是:2011年4月——4200個名額,從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平均每月1500個名額。
律師認為,受此限額影響最大的是英國境外申請人,這些申請從4月6號以后將嚴格受到名額的限制。并且同時規定了語言必須達到CEFR B1的相關要求。
公司內部調動(ICT)雖然不受年度名額限制,但是對于計劃長期定居英國的簽證持有人必須達到4萬英鎊以上的工資才有可能獲得12個月以上的簽證,通過續簽,有可能最后達到5年永久居留的基本要求。
律師同時表示,Tier2工作簽證新政策實施目前來看對于已經在英國境內的申請人來看,受名額限制的影響不大。
Tier1PSW(Post-Study-Work)、Tier4學生簽證,仍然可以在英國境內申請轉換成Tier2工作簽證,而且不受名額限制的約束。
歷史遺留問題
Tier1高技術移民簽證和Tier2工作簽證現持有人非常關心,在新政策下辦理續簽手續將遵循怎樣的移民條例?
律師表示,此次新政策對于4月6日以前拿到Tier2工作簽證,甚至更早的HSMP持有人的續簽沒有約束效力,續簽仍然按照原有的簽證類型的相關規定遞交申請。
同時新政策對于2011年4月6日以前拿到Tier2工作簽證轉換雇主時也沒有法律約束效力。
律師同時強調,Tier1 受到的影響相對比較大,但是和前期英國移民局公布的政策導引基本一致,包括Tier1(General)將不再接受轉換簽證類的申請。
譬如想從Tier4學生簽證或者Tier1 PSW轉成Tier1 (General), 這些簽證轉換必須在4月6日以前提交。新的Tier1(General)的申請仍然受到Tier1名額的限制,并且同時要求達到100分的要求。
懸而未決
在此次公布的意向書中,目前在英華人最為關心的兩個問題仍然沒有定論。一是, 10年申請永久居留的政策是否取消;二是,PSW是否取消,什么時候取消。
律師告訴我們,第一個問題比較復雜,需要具體分析,但是總體上來看,將會被取消,只是實施細則和方法的問題。
第二個問題,律師的分析是,也應該會取消。理由是,在目前英國就業市場不是很景氣的情況下,政府沒有理由保留這樣一個來和英國本土居民爭奪就業機會的簽證類型。
但是有意思的是,3月1日發布的英國內政部關于將上調赴英各項簽證費用的公告中,卻又清楚明確的列出了2011年4月6日后的PSW簽證新的收費標準。
對此劉律師認為,也許PSW能夠被保留下來,移民局對于歷史問題或將給出一個解決方法?譬如2010年10月1日以前入學的給出相應放寬政策?但目前一切仍然是未知數。
永居申請變化
根據新的意向書,從4月6日開始,Tier1高技術移民簽證和Tier2工作簽證持有人有關永居申請規定也將發生一定的變化。
原持有Tier1簽證的申請人,薪酬水平必須達到上一次續簽Tier1時的標準;Tier2持有者申請永居的薪酬標準必須符合移民條例對相應職位的薪資要求。
Tier1和Tier2簽證持有人申請永久居留時,ESOL with Citizenship 課程將不能作為LIFE IN THE UK TEST 的替代證明來申請永居,但是配偶申請不受到此規定的影響,可以通過學習ESOL with Citizenship 來替代LIFE IN THE UK TEST的考試。
內政部表示在2011年年底將會出臺更多相關的永居申請改革條例,并將于近日公布,有關新設立Tier1人才引入類別(Exceptional Talent)、Tier1和Tier4 等其他類別簽證細則變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