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大學一般是提供提前錄取和常規招生這兩種招生形式,美國大學一般提供四種招生形式,包括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不具約束力的提前錄取、常規招生、整個學年都接受申請表格這四種,這意味著學生一旦錯過了其中一種招生形式,還可以選擇其他的方式申請美國本科留學。下面就為大家具體介紹美國大學的四種招生形式。
1、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ED)
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政策是多數知名大學為那些還在讀高三上學期,但已選好第一志愿的學生準備的。它要求申請人在高中三年級的秋季學期(上學期)就提出入學申請。該錄取通知是具有約束力的錄取合同。實行該項招生政策的學校在接到申請材料的數月后,通知美國留學申請人錄取與否的決定。申請人一旦被錄取,就必須進入該校學習。一旦向一所學校提出了ED (Early Decision,即早期決定)的申請,申請人就不再享有向其他學校申請ED或EA(Early Action,即早期行動)的權力了。
2、不具約束力的提前錄取(EA)
只有很少一部分學校實行不具約束力的提前錄取招生政策。它允許申請人提前提出入學申請,學校在一兩個月后將評審結果通知申請人。與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相比,該項招生政策不具有約束力。如果被申請學校錄取,申請人并不一定就非要就讀該校不可,他仍可等待接到其他學校的RD(Regular Decision,即正常錄取)錄取結果后,再做決定。申請EA招生政策的申請人可以同時向另一學校提出同樣的申請,但不可以再申請另一所學校的ED。
3、常規招生(RD)
常規招生是美國高校招生形式中的標準招生方式,它要求申請人在某個截止日期前(通常是每年的1月中旬),將申請材料提交給所申請的學校。過了截止日期后,學校的招生部門在一段時間內,審查所有的申請材料。幾個月后(通常是3月末或4月初),去美國留學的申請人會接到學校是否錄取的通知。由于要考慮新生的組成結構,學校在做出最后的錄取決定前,還要對所有的美國大學本科留學申請進行一次復核。
大多數學校在3月末到4月初這段時間內,會向在常規招生過程中提出申請的學生發送通知,被錄取的學生必須在5月1日之前給予答復,隨后錄取決定生效。對大多數知名大學來說,這意味著申請人可以在5月1日前做出選擇,決定是否入學,并將自己的決定通知錄取他的學校。在此之前,申請人還可等待其他大學的錄取通知,而不必急于馬上就學校的錄取通知做出答復。
4、整個學年都接受申請表格的招生形式
申請人的材料一經送達招生辦公室,招生人員就開始對這些材料進行審查,并做出錄取與否的決定。如,招生季節可能是10月1日開始,學校要求所有申請人將他們的美國本科留學材料在冬季或春季的某個截止日期前,送達學校招生部。對于以該方式提出申請的學生來說,申請材料寄出得越早越好。
以上就是美國本科留學的四種招生方式,同學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合理選擇申請方式,以提高錄取的機會。但是做留學規劃時一定要合理安排時間,不要連“末班車”都趕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