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聯系留學過程中,成績單是重要的申請材料之一。成績單中顯示出來的分數基本上就是申請人在校的學習成果,從中可以判斷出該申請者有無學習上的實力和潛力。我國大學一般由教務處或外事辦公室負責開具成績單。
開成績單的一般過程如下:
1.準備好所有要辦理英文的中文原件或復印件,比如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來到學校教務處貨檔案室(已畢業的學校)。
2.填寫辦理成績單申請表,主要是辦理的份數等;一般要多辦幾份,5份吧。
3.交費,記得拿好發票;
4.一些天后去核對,確認無誤后放進信封,封裝貼防偽標志即可(密封后學校蓋章也可)。成績單的形式與辦理方法因學校而異,但通常在成績單上顯示的項目有:
a.學校名稱、教務長簽名(蓋章);
b.學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申請人照片;
c.系別、專業、學業年限、畢業后授予的學位;
e.各學期所修課程、學分數(或學時數)及分數;
f.在英文成績單上應有分數換算的公式。
在領到成績單時,應該以自己申請學校規定的換算公式去換算自己大學成績的GPA點數。如果情況允許的話,可在原始的成績單中刪去一至兩門與自己申請專業關系不大,分數又低的課程,以免影響自己的GPA。當然不能刪太多,因為那樣會影響成績單上的總學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