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A英語全稱是grade point average,意思是平均成績點數。美國多數大學對申請人GPA都有最低規定,不夠最低要求的不予考慮。
GPA一般用4分制計算,換算方法參見下表:
百分制分數 等級 成績點數
90-100 A 4
80-89 B 3
70-79 C 2
60-69 D 1
60以下 E 0
GPA的標準計算方法是將大學成績的加權平均數乘以4,再除以100。比較常見的方法還有把各科成績按等級乘以學求和再以總學分除之。
例如某學生的五門課程的學分和成績為:
A課程四個學分,成績92(A);
B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0(B);
C課程兩個學分,成績98(A);
D課程六個學分,成績70(C);
E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9(B)。
以上五項成績GPA為:
標準算法GPA=[(92*4+80*3+98*2+70*6+89*3)*4]/[(4+3+2+6+3)*100]=3.31
常見算法GPA=(4*4+3*3+2*4+6*2+3*3)/(4+3+2+6+3)=3.00
在具體運用中,美國大學經常采用總平均績點與最后兩年平均績點。總平均績點(Overall GPA)是將全部所修學科按上述方法計算出來的點數,最后兩年平均績點(GPA for the last two years)即將最后兩年所修各科按上述方法計算出來的點數。
在美國,90%的學校GPA計算方法是采取4分制(4.00 scale)的,僅有1%的學校會采取5分制,即A等成績為5,B等為4,C等為3,D等為2,F等為1,這些學校的最低入學標準也就相應的提高了。中國學生在申請時,應按照自己原先學校采用的GPA制提供成績,同時注明采用了哪一種的GPA制。
對我國學生很不利的是中國大部分學校的評分都相當嚴,很多實際成績很優秀的學生把分數換算成GPA后卻還不夠3.0,在有些大學里班上前5名學生的總平均成績都可能會在82分以下,這樣在申請美國大學時,GPA都要變成3.O或更低,只能進一些三四流的學校。為了消除這種不利,可以采用兩種方法:一是在成績單或是推薦信以及讀書計劃中說明這種GPA實際上是由于評分標準十分嚴格而導致的;二是在提供成績單的時候,列明這樣的成績在全班,或是全系所排的名次以及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