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英國留學生簽證政策出臺后,很多同學都擔心申請簽證會被拒簽。下面我們搜集整理了幾個英國簽證拒簽的因素進行全面分析,希望大家有備無患做好萬全申請準備。
1、家庭資金的歷史記錄不夠:作為擔保金提供的存單/存折的存入時間太短,沒有之前存款的證明(比如存入這筆錢之前你的資金存在什么地方不能提供有效的銀行證明---原來存單的復印件,取出后的利息清單;其他活期存折轉出的證明;股市取錢的對帳單;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集資入股單據,取出的憑證。
2、留學會給你的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這主要反映在父母的年收入和所提供的存款之間沒有一個合理的關系,比如你提供了超過30萬的家庭存款,但是如果父母的年收入總和不能達到僅僅是5、6萬以上,簽證官認為父母根本沒有能力提供這么多的存款,肯定有一部分錢是借來的;或者認為你把錢全部都帶去英國,家里以后的生活一定會大受影響。
3、學習能力不足:主要反映在學生的英語能力不足。
4、在英國打工:雖然英國允許學生在英國每周可以合法打工20小時,但是簽證官希望你到達英國之前已經準備好全部的費用,不需要通過打工來解決學費和生活的費用。所以簽證官問你是否會勤工儉學,一定不能說會。
5、有移民傾向:通過變賣家庭的固定資產比如房產來解決留學資金不足的問題,或者你在簽證過程中說了你完成你在英國的學習計劃后,會滯留在英國工作。
6、不是一個真正的學生:對在英國將要學習的課程沒有一個大概的了解。
7、使領館電話調查你的材料的過程中發現與你提供的書面材料內容不符,認為你提供了假材料。收入證明中提供的電話一定要在電信局114可以查詢得到。
8、簽證面談過程中口頭敘述的答案與書面的證明寫的不一樣。很多人說我的材料不是寫得很清楚了嗎,干嗎還要問我? 簽證官認為中介在這個過程中參與進來并沒有什么非議,但是如果因此你就不全面了解家里的材料和在英國學習的情況, 簽證官就會懷疑你的學習動機和你材料的真實性。很多提供了一倍以上留學擔保金的學生因為很冤枉的被拒簽,因為他們居然不知道父母在單位是干什么工作的,對于連父母的生日都不得的很多人來說,這是很平常的事,出現這種情況的人,確實要反思一下再去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