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前幾天,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透露,海外留學人員來深圳創業前期費用補貼最高可達50萬元,目前申報工作已開始,申報截止時間為今年12月10日。
為了吸引留學人才去深圳創業工作,深圳市人社局出臺了《關于申報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了申報2011年和2012年留學人員來深圳創業前期費用補貼的對象及條件。
其中申請創業資助主體是來深圳創業的留學人員,申請條件包括獲得深圳市外專局頒發的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同時具有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深圳市海外留學人才居住證》、《深圳市居住證》;
擔任所在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管、技術負責人等;申請人為個人的,要求出資至少30萬元或持有公司股份及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企業注冊資本的30%以上;
申請人為團隊的,如是2人團隊須持有公司股份占企業注冊資本的40%以上,如是3人以上團隊須持有公司股份占企業注冊資本的50%以上;
申請人出資額不少于受資助額度的2倍;所在企業屬我市重點扶持和發展的產業;留學人員所在企業具有與申報項目相符的場地、研發設備、人員,運作正常;留學人員所在企業注冊成立時間為6~36個月。
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分為3個等級,一等資助50萬元,二等資助25萬元,三等資助15萬元。
根據《通知》,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必須于今年12月10日前,將留學人員企業的申報材料報市外專局,同時提交匯總表。逾期申報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