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赴英留學生在申請英國留學簽證時,須提供以下證件:有效的中國護照和出境卡、兩張護照照片、院校錄取通知書(包括學費詳情)、學歷及學業成績副本、如有政府資助,提供資助證明文件、填妥的簽證申請表格、簽證費(簽證費不會退回)、經濟證明文件(證明學生或資助人擁有足夠的資金支付學生留英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
面談
學生將被邀請到英國大使館參加面談,學生不一定要講流利英語,但要有一定的英語能力以顯示能在英國修讀課程,據介紹,入境官員要確認學生的求學志向,完成課程后離開英國及不會在英國出現經濟困難。
簽發入境證
在某些情況下,入境官員可以馬上作出決定。但在一般情況下,申請會送交倫敦審批,預期在四周內會作出決定,因此學生應有充分的時間申請,如果申請不獲接納,大使館會以書面通知學生,說明拒絕理由,及可否提出上訴。
申請人在簽證簽發以前不應繳交學費或買了不可退還的飛機票,學生申請入學時可能要向大學或學院繳交小額登記費,但絕不能冒險繳付全費,因取不取簽證會導致損失巨額金錢。
抵達英國
到達英國時,學生應帶有護照、簽證及在申請簽證時提供的所有文件副本或正本,有時,入境官員可能會查看這些文件。學生的護照會蓋印,證明獲準居留期限。
向警方登記
學生須在抵英后七日內向英國警方登記。學生如在倫敦,可前往外籍人士登記處登記(地址:Aliens Registration Office,10 Lambs‘ Conduit Street,London,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如在其他地區就讀,則可向附近警署查詢有關登記事宜,登記時須帶同護照及照片兩張。住址如有變改,須向新居附近的警署報告。
延期居留
學生如欲繼續留英深造,必須在居留期屆滿前兩個月,以掛號方式致函下列地址申請延期居留: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Department,Home Office,Lunar House,Wellesley Road,Croydon,CR9 2BY,Surrey.
函件應包括:護照
院校發出的證明繼續修讀全日制課程的函件。如學生有意轉校繼續進修,則須備有由該院校發出的錄取文件;如在居留期滿后才申請延期居留的申請時,一般會要求校方證明申請人經常上課,因此,如因任何理由曾經缺課,申請人應盡早知會校主,如有醫生證明,應呈交校方。
在英國工作
一般獲準入境的學生必須是全日制學生,除非獲教育及就業部批準,否則不能在英國工作,英國的院校十分嚴格,對學生工作亦有明確規定,例如,即使獲教育及就業部批準,很多大學仍不容許研究生每周擔任受薪工作超過六小時,因此在計算如何應付英國生活費時,不應將在英工作的收入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