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作為傳道授業解惑者,做人處事應身體力行,為學生做榜樣。雖然各國都要求老師穿著得體,但因各國歷史文化的不同,其“師規”也不盡相同。
在英國,如果教師穿著過于隨便,比如只是穿著T恤衫和松垮的運動褲來上課,小學生都會認為這樣的老師不夠酷,當然,他更不會受到學生的尊重和歡迎。英國就有一名老師因為穿著邋遢,被迫在學生的要求下改頭換面。
英國許多學校都要求老師把身上的文身遮蓋起來,以免給學生帶來負面影響。
雖然英國對教師穿著沒有特別的要求,但有些學校也出臺了詳細的穿衣規定,如伯明翰城市學院禁止教師穿牛仔褲。2010年,伯明翰城市學院出臺新規,教師必須穿著“西裝、夾克和套裝或套裙;正式男、女襯衫,上衣以及長褲或裙子”。
“邋遢的褲子,牛仔褲,招搖的珠寶,怪異的發型和發色都是被嚴令禁止的。”此外,教師若佩戴耳環則“不應太過分、刺眼或夸張”,任何文身都應遮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