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英國留學期間,可以在英國工作嗎?
可以。1999年6月21日,英國政府對關于留學生在留學期間工作的條款作了修改,允許學生在課余時間和假期時間在英國工作以賺取日常的生活費。在護照的簽證上蓋上有條件限制的圖章,通常內容如下:
‘Leave to enter the UK on condition that the holder maintains and accommodates himself and any dependants without recourse to public funds ,does not enter or change employment paid or unpaid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mployment and does not engage in any business or profession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is hereby given for /until twelve months’
在1999年6月以前,學生必須得到當地工作中心申請OSS(1)表格,獲得批準后才能找工作,現在英國政府已改變此項條款,凡是留學生護照上簽證上有‘RESTRICTED’圖章的,都會被允許工作,限制的工作時間如下:
(一)在學習期間,每周工作的時間在20小時以內。
(二)在假期期間,可以做全職工作。
2.如果我的護照上蓋有‘PROHIBITION’(禁止工作)字樣,意味著什么?
如果是這樣,你就不能在英國工作(如果你違背了這項條款,則后果會非常嚴重)。
3.哪些人會被禁止在英國留學期間工作?
學生在英國學習的課程時間是六個月或少于六個月的學生不允許在學習期間工作。假如你的課程學習時間在六個月以上,而你的護照上蓋有‘PHIBITION’(禁止工作)字樣,你可以在英國向英國內務部(HOME OFFICE)申請變更。
4.如果我可以工作,在工作類型上是否會有限制?
有。(1)你不能從事商業,或以專業運動員或專業藝人的身份以及自由職業者的身份工作。(2)你不能以全職形式而從事一種工作。
5.學生的家屬可以在英國找工作嗎?
如果你的護照簽證上蓋有(RESTRICTION)字樣,那么你的家屬可以不經過移民局的允許利用任何時間去做工作。
如果學生獲得十二個月或十二個月以上的續簽,則家屬可以在英國的停留期間找工作,即使家屬的簽證時間少于十二個月。
如果你或你家屬的續簽少于十二個月,則你和你的家屬均不能在英國工作。
請注意:家屬的續簽時間不會多于學生的續簽時間。
6.我可以以在英國工作的收入來作為我的資金擔保嗎?
不能。因為你不能確定你能找到一個穩定的工作,因此你必須準備足夠的資金去支付你的學費和日常的生活費用而不能依靠不可靠的收入來支付你的學費和生活費。
7.有沒有例外的情況?
有。一些大學會把一些研究工作提供給在校研究學,這種工作的收入可以作為學生的資金擔保,但這僅僅限于少數的學生。
8.在英國找業余工作容易嗎?
可能不容易。對于有大量學生聚集的城市,尋找工作存在著不少的競爭。你得合理分配自己的時間,你不能為了工作而讓自己的學業受到影響,到最后不能順利畢業。
9.在哪里我可以找到工作信息?
(1)TEMPUC/CAREERS ADVISORY SERVICE (大學的服務中心)。
(2)JOB CENTER (當地的工作介紹中心)
10.一些雇主拒絕我的工作申請,因為他們說我沒有OSS(1)表格,但是JOB CENTER沒有給我這種表格,因為他們說不需要?
很有可能。雖然條款已經變更,但是一些雇主依然不清楚。他們依然認為不應當雇傭沒有從JOB CENTER處得到工作許可的學生。留學中介行業協會門和政府的勞工部門有一個對原條款更改的解釋。如果學生雇主想知道此項條款的具體內容,學生可以到學生服務信心中心索取復印件。